梁漢文承認醉駕4月判刑 求情指早上要接載父親故取車
2018-03-23 15:16
歌手梁漢文於今年年初駕駛時失控撞向圍牆及欄杆,警方到場後為梁進行酒精呼氣測試,被驗出體內酒精濃度超標。案件今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他承認不小心駕駛及在呼氣中的酒精濃度超過訂明限度的情況下駕駛汽車兩罪,案件押後至4月6日判刑,有待法庭為被告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
梁漢文今由王正宇資深大律師代表,穿著一身黑色西裝到庭,神情嚴肅。辯方求情時指,被告沒有案底,於今年1月22晚上,與太太在某5星級酒店飲用紅酒和威士忌後,乘的士回家,梁於23日凌晨突然想起早上須駕車接送父親,便回到酒店取車,梁聲稱電話跌在腳上,俯身執拾電話時車輛失控撞向圍牆及欄杆。
案情指,被告當時在花園道向南行,未有適當謹慎,駛到羅便臣道左線,撞向花園台的圍牆及欄杆。
梁漢文被控於今年1月23日,在香港花園道與羅便臣道交界醉駕,呼氣中的酒精比例發現,100毫升呼氣中有80微克酒精,比法例要求22微克酒精超出近4倍,以及在相同地點不小心駕駛。
法庭記者:郭止晅
建立時間:10:38
更新時間: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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