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擅發「短期豁免」 地署:指控不符事實
2018-03-22 09:02
九龍西區地政處向土地業權人批出的同意書及短期豁免書,容許月輪街4號3樓、4樓、5樓、12樓、13樓及14樓部分樓面作指定用途。其中3樓、5樓及13樓已獲得城市規劃委員會許可作辦公室用途,如無改變用途毋須重新申請規劃許可。至於其他樓層,如用作公用事業設施裝置的附屬用途包括附屬辦公室,根據相關分區計畫大綱圖的註釋屬經常准許用途,毋須另行申請規劃許可。然而如用作一般辦公室用途,則業權人需要向城規會申請劃許可。
就相關處所涉嫌違反地契用途事宜,正如地政總署在本月20日發出的新聞公報所指,署方會嚴肅跟進。至於傳媒就上述樓層用途是否符合已批出的同意書及短期豁免書容許的用途,地政總署會作進一步跟進巡查,亦會視乎需要徵詢規劃署意見,以確定有關用途是否符合規劃用途或規劃許可。
就有傳媒指地政總署繞過城規程序發出「短期豁免」 申請,署方嚴正聲明有關指控並不符合事實,地政總署一直依從既定機制處理同意書及短期豁免書申請,包括徵詢相關政府部門意見,確保批出的同意書及短期豁免書符合相關部門的行政或法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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