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遊樂場倘不達標 劉江華:不排除收地不續約

2018-03-21 09:06

民政事務局完成歷時四年的私人遊樂場契約土地政策檢討,局方擬要求現行承租私人遊樂場契約土地的私人體育會,於二○二七年起,續約時需繳交市值三分之一地價,以及擴大開放予公眾的時數。
民政事務局局長劉江華今日接受電台電話訪問時表示,如果有契約條款不達標,不排除會收地,或在15年的期限後未必續約,屆時用地由政府決定,而地價每次續約也要付款。
他指出,如果遊樂場契約未能達標,例如要求開放30%時數給予公眾,但最終只有10%,政府或不會續約。劉表示,現時零地價違反公眾利益,聽到有聲音認為應收回全部地價,而非三分之一地價,但這做法必定會對遊樂場營運及維修造成影響,因此有6個月諮詢期。今星期會約談所有契約持有人,了解他們想法。

對於陳淑莊議員表示,有遊樂場只利用會所作婚宴用途,劉回應指知道有部分遊樂場做得不理想,因此現時有契約條款。
主持人提及,遊樂場應舉辦開放日,給予市民入內參觀或使用,否則難以給予意見,劉認為是好提議,答應向遊樂場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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