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補選】市民擬入稟DQ區諾軒 政府指「港獨自決」抵觸基本法

2018-03-12 21:00

立法會補選結束,港島區由民主派候選人區諾軒當選,不過東區區議員王國興質疑區諾軒曾經焚燒《基本法》,表明會協助兩名市民提出司法覆核,「DQ」區諾軒。特區政府發言人表示,由於該個案將會進入司法程序,特區政府不宜評論。
市民黃大海及梁國偉不滿區諾軒曾焚燒《基本法》及支持港獨、自決等,涉違反參選聲明必須擁護《基本法》,他們向選舉管理委員會和選舉主任投訴不果後,明往法院就區諾軒的參選資格提呈司法覆核。協助兩人的東區區議員王國興強調,市民提出司法覆核,是關注整個參選程序,並非僅針對區諾軒。
政府發言人回應指,通過包括選舉呈請等司法程序處理選舉爭議,是本港選舉制度的一部分,亦時有發生。根據《立法會條例》第40(1)(b)(i)條,參選人的提名表格須載有或附有一項示明該人會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聲明,否則不得獲有效提名為某選區或選舉界別選舉的候選人。
發言人指,特區政府一直尊重及維護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與此同時,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是《立法會條例》所訂明「獲提名的候選人須遵從的規定」。「港獨」、「自決」或以公投方式提出包括選擇獨立來處理香港政治體制等,均不符合香港特別行政區在《基本法》下的憲制及法律地位,亦與國家對香港既定的基本方針政策相抵觸。
政府重申,擁護《基本法》是立法會議員的基本法律責任。鼓吹或推動「港獨」、「自決」的人士不可能擁護《基本法》,因此不可能履行立法會議員的職責,亦不可能符合《立法會條例》要求候選人聲明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規定。特區政府會繼續嚴格執行和維護《基本法》,以及確保所有選舉均在符合《基本法》和相關選舉法律下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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