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上門派傳票被打 夫婦襲警罪成上訴得直擱置判刑

2018-03-09 15:59

商業罪案調查科訛騙組警長在2016年10月加班派證人傳票期間,遭一對夫婦推開及拳打心口襲擊,夫婦早前被裁定襲警罪成,分別判緩刑及監禁。夫婦二人提出上訴,高院法官今頒判詞,指裁判官主動盤問被告,表現出質疑被告說法及偏信警員的心態,產生先入為主偏見,甚至連旁觀者也會認為被告沒有獲得公平審訊,因此裁定上訴得直,擱置判刑。

50歲女被告曾淑蘭和51歲男被告黃文漢被控2016年10月2日在中環伊利近街一個唐樓單位外襲擊商業罪案調查科訛騙組警長余政賢。二人均出庭自辯,雖然裁判官考慮了他們「應獲視為品格良好及低犯罪傾向」,但他們投訴裁判官沒有考慮他們證供「可信性較高」。高院法官在判詞中指,認同「可信性較高」指引對他們有利及重要,裁判官有所遺漏,是法律上錯誤。

二人又投訴裁判官「加入戰團」,在案件未完結前已早有定論,令人憂慮裁判官偏袒控方。法官在判詞中指,裁判官有案件管理責任,例如不容許律師提出無關的問題,亦有權親自發問,但須小心問題令人覺得已加入「格鬥場」,而本案裁判官所發問的問題都並無必要,會讓人覺得被告沒有獲得公平審訊,因此裁定上訴得直。

法庭記者:潘琪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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