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監局籲海外置業需注意風險 銷售新規例料4月生效
2018-02-27 14:40
由於近年愈來愈多港人投資海外物業,亦有部分因購入樓盤貨不對辦而受到損失,梁永祥認為,若港人需購買海外物業,可向當地專業人士查詢,或向當地律師查詢專業意見,強調消費者要做好個人風險評估,以免蒙受損失。
該局規管及法律總監梁德麗表示,局方早前推出五大指引,監管持牌代理在銷售海外樓盤時必須遵守的規定,包括發出的宣傳物品必須準確及完整等,以確保買家置業時受到保障,若代理違規將會面對紀律處分,包括譴責及罰款等,最嚴重甚至會遭到吊銷牌照。另外,新例預計將於4月份生效。
關鍵字
最新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