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離異不顧孩子 雲南女生追討7萬「利是錢」

2018-02-21 15:20

山東濟南市中級法院官方微博發表張文,揭露雲南一名女大學生因父母離婚後不願支付學費而控告兩人,追討58000人民幣 (約71482萬港元) 「利是錢」交學費,除了引起對父母不負責任的罵聲,也激起父母是否有權使用孩子「利是錢」的熱烈討論。
案情指,小娟 (化名) 父母感情不和在2010年11月協議離婚,小娟由母親撫養。離婚後雙方又因小娟撫養及婚後財產分配等問題多次對簿公堂,雙方矛盾和隔閡不斷加深。
小娟2016年7月考上了昆明一間大學,但父母雙方都不願主動承擔小娟讀大學的費用,小娟為學費和生活費十分苦惱,無奈下,小娟的奶奶出面想辦法湊夠了第一年的學費,小娟才能順利踏進大學校園。小娟其後在奶奶的支持下,以要求父母歸還「利是錢」交大學學費為由,向安寧市法院提出訴訟。
安寧市法院受理案件後,法官了解到小娟父母將雙方多年來隔閡轉移為不願意支付孩子的學費,導致小娟不得已以要求歸還「利是錢」,讓父母為她支付學費和生活費,認為「一判了之」並不能盡快解決小娟的燃眉之急,也無助修復已經破裂的父女及母女親情,確定「釋法析理,盡力調解、疏導」的辦案策略。經調解,小娟父母最終同意每月定期向小娟支付大學期間的學費及生活費共1500元,直至小娟大學畢業為止。
有人怒斥小娟的父母:「父母不像父母!孩子被逼狀告父母!都是面子和錢作怪!」但網民對於「利是錢」的運用卻吵翻天。有網民認為,「利是錢」本質上是禮尚往來的「產物」,小孩子收了,可是父母要付出,理應屬於父母。然而,不少人認為給了孩子就是孩子的,父母只能代為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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