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頂同事體臭要求裝空氣清新機 女職員遭控歧視被開除
2018-02-19 14:23
美國傳媒報道,在印第安納波利斯市(Indianapolis)南區地方法院任職七年的布里奇(Amber Bridges),由於她和同事都不想再忍受某位同事身上所傳來「長期性的惡臭」,已經忍受多年的他們於2016年11月正式向主管提出建議,希望能在整個工作區域安裝多台空氣清淨機,因為這樣可以「提升辦公室裡的空氣品質」。
有體臭的同事得知後,對於布里奇的作法感到不滿,在去年也跑去向人資部投訴,指控布里奇惡意針對他,刻意創造了一個不友善的工作環境。同年5月,布里奇便突然被主管通知,自己因為這樣被開除。
布里奇決定運用她的法律知識,反告公司的做法是「非法解雇」,因為根據《美國身心障礙人士法案》(Americans with Disabilities Act, ADA),有體臭的人其實可以被視為殘疾,當身旁的人被「殘疾人士」影響時,她請公司安裝空氣清淨機其實是一種「包容」的行為,所以公司無權因為這個理由就把人開除。印地安納州當局以及公司委任律師都拒絕對布里奇的主張給予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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