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主聘用印籍非法勞工 判入獄10星期 2018-02-13 12:18 Previous Next 一名僱主因聘用一名非法勞工,昨日(12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入獄10個星期。 入境事務處(入境處)調查人員早前接獲警方轉介,跟進調查一宗有關非法勞工的案件。執法人員在大埔拘捕一名正在搬運貨物的30歲印度籍男子。聘用該名非法勞工的香港居民僱主亦被拘捕。 當中的香港居民僱主因並未採取一切切實可行的步驟以確定有關僱員是可合法受僱,昨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控一項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案件經審訊後,他被判監禁10個星期。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吳文遠等9人反釋法遊行案 控方再申增3項交替控罪 下一篇 【九巴翻側】「幻彩詠香江」今晚暫停 哀悼死難者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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