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酒駕並態度良好 陳喬恩獲判60小時社會服務
2018-02-07 12:56
近年主力在內地娛圈發展的陳喬恩,於1月4日凌晨2時在家喝酒後,想買永和豆漿作宵夜,她駕車經台北市忠孝東路四段與復興南路時,因紅燈違規右轉被巡邏警員截停,警員發現她滿身酒氣,隨即叫她下車進行酒精測試,發現酒精值達0.67,遂被當場扣車兼以涉公共危險罪拘捕,帶返警署調查,之後獲准以10萬元新台幣(約2.7萬港元)保釋,並由律師等護送離開地檢署。
陳喬恩事後於社交網撰文公開向公眾道歉,她說:「我一定吸取這次事件的教訓,日後絕對不會再違反交通規則……對於我做的不好示範,感到非常抱歉!也讓大家擔心了,對不起!」
據了解,檢方不排除因陳喬恩是知名藝人,或會要求她拍攝反酒駕的宣傳片,或出席其他公益事務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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