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信德豪:香港須加快立法推出企業拯救程式

2018-01-31 15:13

港交所(00388)改革除牌程序進行公開諮詢已完結,提出上市公司持續停牌24個月後將其除牌。立信德豪董事及專項諮詢總監揚文安表示,支持港交所要求要求上市公司於既定限期內處理復牌事宜,不能無限期拖延,但建議限期可延長至36個月,並加快立法推出企業拯救程序及臨時監管制度。
根據該行的分析,在2012至2016年期間被停牌的上市公司中,有21家由停牌至恢復股份買賣需時超過24個月,當中被停牌超過4年的有11家,其中1家更長達7年。這些公司公司因陷入嚴重財困,或沒有足夠業務運作或資產等原因而被停牌,有6家因而委任臨時清盤人。平均而言,臨時清盤人由執行重組計劃至上市公司復牌需時約56個月,即4年8各月。
楊文安表示,若港交所建議落實,這些公司便會遭到除牌。香港必須加快立法推出企業拯救程式,參考新加坡經驗,其已在去年推出,在償還債務安排方面,公司可向全球各地的債權人實施暫止期,而救援融資也擁有優先權,即使未獲其他債權人通過,法庭也可下令公司進入司法管理程式。
而事實上,上述21家公司在停牌日、復牌日及截至今年1月15日的市值分別為188億、243億及1128億元,在復牌後市值有提升的公司有13家,當中12家至15日仍維持較停牌前高的市值水平。(t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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