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信德豪:香港须加快立法推出企业拯救程式

2018-01-31 15:13

港交所(00388)改革除牌程序进行公开谘询已完结,提出上市公司持续停牌24个月后将其除牌。立信德豪董事及专项谘询总监扬文安表示,支持港交所要求要求上市公司于既定限期内处理复牌事宜,不能无限期拖延,但建议限期可延长至36个月,并加快立法推出企业拯救程序及临时监管制度。
根据该行的分析,在2012至2016年期间被停牌的上市公司中,有21家由停牌至恢复股份买卖需时超过24个月,当中被停牌超过4年的有11家,其中1家更长达7年。这些公司公司因陷入严重财困,或没有足够业务运作或资产等原因而被停牌,有6家因而委任临时清盘人。平均而言,临时清盘人由执行重组计划至上市公司复牌需时约56个月,即4年8各月。
杨文安表示,若港交所建议落实,这些公司便会遭到除牌。香港必须加快立法推出企业拯救程式,参考新加坡经验,其已在去年推出,在偿还债务安排方面,公司可向全球各地的债权人实施暂止期,而救援融资也拥有优先权,即使未获其他债权人通过,法庭也可下令公司进入司法管理程式。
而事实上,上述21家公司在停牌日、复牌日及截至今年1月15日的市值分别为188亿、243亿及1128亿元,在复牌后市值有提升的公司有13家,当中12家至15日仍维持较停牌前高的市值水平。(t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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