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示註冊名稱以外校名 教育中心校監否認3指控
2018-01-30 12:12
控方提到教育局於去年1月9日收到被告郭璧瑜的信件,表示辭去校監及校董的職位,而局方在同月27日發信,告知已收到相關通知,因此被告案發期間仍任職為該校校監及校董。然而郭在庭上則指她同月3日已辭去有關職位,並有信件證明她早於案發前已離任。
被告郭璧瑜被控於2017年1月5日,在不設法團校董會學校的校舍,展示其學校的註冊名稱以外的名稱,作為該學校的名稱。另外,她亦被控同日在學校的課室內,容納超逾教育局常任秘書長就該課室可容納學生人數的最高限額,即11名學生。
法庭記者:陳詠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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