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後日加強保安 發言人:過程與機場檢查大同小異
2018-01-29 20:25
本報記者實測後發現不銹鋼手錶能通過金屬探測拱門,而安檢人員以手持式金屬探測器監測需時,粗略估計,皆時進入大樓的人士或需比現時預定的時間,提早四十分鐘到達法庭,以免錯過聆訊。
司法機構發言人指,機構一直考慮如考加強保安,二零零九及二零一一,分別發生市民於法院大樓外以琉酸混油潑主控官、女士在家事法庭以腐蝕性液體淋其丈夫的事件,故有必要增強防範措施。但經過安檢後可達的樓層將設有飲水機和飲品自動販賣機。
加強保安措施後,高等法院大樓的法庭使用者在進入低層四樓的法庭前需接受手持式金屬探測器監測;前往一樓至十四樓的任何樓層前,需在地下大堂分三條隊通過拱門或同時接受手持式金屬探測器監測,包括公眾人士(被告和旁聽人士)、免檢人士(如警務人員)、及專用通道(律師和傳媒專用)。
進行保安檢查的時間如下根據法庭運作的時間而定:
星期一至五上午7時45分至下午6時;
星期六上午7時45分至下午1時;及
有緊急的法庭聆訊於正常法庭時間外進行。
發言人指,司法機關需就計劃增聘人手,惟拒絕回答有沒有為此增加經費「(資金)暫時能覆蓋成本,不需擔心。」
法庭記者:郭止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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