瘫痪妇生压疮致败血病亡 护老院被裁定疏忽赔偿$53万 2018-01-24 17:52 法庭今颁下判决,裁定护老院疏忽照顾,需为死者的死亡负上法律责任。 Previous Next 患糖尿病兼四肢瘫痪,需二十四小时照顾的中年妇○九年入住「春晖护老院」,一个多月后因全身多处生压疮而受细菌感染,引起败血病死亡。遗属指护老院未有适当为长期卧牀的事主翻动身体,属疏忽照顾,向护老院索偿逾五十三万元。 案件在区域法院审理后,法庭今颁下判决,裁定护老院疏忽照顾,需为死者的死亡负上法律责任,故需向遗属赔偿五十三万元及利息,并需向原告支付讼费。 法庭记者:黄显晴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电邮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将军澳健明邨29岁男子疑精神病困堕楼亡 下一篇 【占领浸大】钱大康:两学生要为行为负责 刘子颀及陈乐行暂时停学 最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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