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斃港隊泳將兄 拖車司機判囚八個月

2018-01-15 14:05

港隊泳將郭家輝的25歲胞兄郭家浩,為幫補家計身兼三職,於16年12月5日駕電單車速遞外賣期間,在葵涌與一輛拖車迎頭相撞,不幸喪命。涉案的36歲拖車司機伍志恒早前在區院否認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今在區院被改判不小心駕駛罪成,伍早前也否認企圖隱瞞導致他人死亡的嚴重意外的證據,今被判罪成,連同伍早前承認的使用欠妥的車輛罪,伍在3罪中共被判囚八個月,當中包括被告在緩刑期間干犯刑事罪行的刑期,罰款1000元,及停牌12個月。

林偉權法官判刑時指,被告將行車記錄儀的記憶卡扔到地上,是有意圖令警方找不到證據,有關隱瞞證據的案情嚴重。

控方於庭上透露,伍有7次刑事定罪紀錄,當中涉及危險駕駛。被告的求情信中提及,他為自己一時大意令大好青年失去寶貴生命、一位母親失去兒子深感內疚、難受,向死者家屬及社會道「千萬個對不起」。辯方求情時指,伍在2013年在交通意外中被撞,患創傷後遺症,需服用抗抑鬱、安眠藥,而本案發生後,伍因對死者感抱歉,現1至2個月即到精神科會診。被告與母親同住,他於17年6月至今任職汽車維修技工,其僱主上呈求情信,指被告刻苦耐勞、積極有禮。

法庭記者:郭止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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