彌敦道危駕致五傷 兩男認罪候判
2018-01-15 13:36
案情指,於2017年2月3日凌晨時分,22歲次被告劉永杰撞到前方的士車尾,劉當時轉軚向右避之時,44歲首被告港鐵工程部督導員羅偉豪在其後方撞至其車身,令3車連環相撞,造成5人受傷,包括2位被告,次被告車上的2名乘客及的士司機。
首被告辯方律師求情時指首被告為家庭支柱,月入4萬元,需照顧獨居體弱母親,又需提供萬多元生活費及醫療費給母親。首被告有23年駕駛經驗,有良好駕駛記錄,願意接受長時間停牌但盼免監禁之刑罰。他坦承控罪及交出相關片段予警方,亦令家人擔心,深感悔意,承諾會做一位負責任的司機。家人和上司求情信中都表示首被告對家庭負責和工作勤奮。
幫父親打理環保回收運輸生意的次被告辯方律師求情時指,次被告母親患腦退化症需照顧及平常有當扶輪社長者服務義工。次被告承認自己收制不及導致事件發生,有悔意及已獲深刻教訓,而本事件非同類事件中最差的個案,也冀獲免監禁判刑。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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