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侍應與14歲女戀人赤祼摸私處 待報告還柙候懲
2018-01-10 13:09
被告周頌晞被控於去年7月20日在大嶼山東涌一單位內向女童作出嚴重猥褻行為。案情指,被告於去年1月透過朋友認識女事主,並在2月開展情侶關係。案發時,二人在女事主父母的房間內聊天,期間二人於床上攬錫對方,被告亦有撫摸事主的私處,而事主母親回家後,發現二人裸露躺在床上,故她隨即報警。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初犯,而且該猥褻行為是在雙方同意下發生,被告現已知錯,希望裁判官可寬大處理。
署任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指事主當時年僅14歲,與被告的年齡相距甚遠,案件非常嚴重,故最終未有批准被告保釋。
法庭記者:陳詠詩
關鍵字
最新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