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游闖立會案】梁頌恆自辯指議事規則有漏洞

2018-01-04 10:26

被褫奪立法會議員資格的梁頌恆、游蕙禎,及前議員助理楊禮康、鍾雪瑩及張子龍涉各被控一項參與非法集結以及一項企圖強行進入的交替控罪,裁判官已裁定5名被告表證成立,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再進行續審。
辯方經考慮後決定取消辯方證人作供,只會有梁頌恆及游蕙禎作供。
梁頌恆今出庭自辯,證明自己曾經書面及親身要求重新宣誓,而宗教式及非宗教式宣誓毋須預先預告,也毋須獲立法會主席許可才可進行。梁認為議事規則亦有漏洞,指議員未宣誓不得進入會議廳,但不能進入會議廳又怎能宣誓。
梁頌恆詳細描述案發當日的事件。梁在2016年11月2日仍持有議員通行証。梁想進入一號會議室時,媒體人員不斷湧來,保安姿態強硬並阻止梁頌恆及游蕙禎進入會議室。梁頌恆及游蕙禎曾提及想去宣誓及開會,保安人員就阻止並說只是執行主席命令。梁頌恆當時有向保安人員說阻礙議員為違法,但保安行為超出梁預期。證人曾說其任務之一為說服梁頌恆及游蕙禎不進入會議廳及會議室,但梁稱保安從未勸說他們。梁亦否認有節拍式衝擊,表明只是被夾在中間,事件中後段已因前方壓迫而感到作嘔及無力。
法庭記者:徐曉伊、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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