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每月36萬包養費 19歲浙女人財兩失

2017-12-23 17:34

浙江寧波19歲的小芳(化名)收到一名男子的微信,表示想出價30萬元人民幣(約36萬港元)包養她,面對高額的包養費,小芳不單感到心動,更介紹了其他姐妹予該男子包養。結果,小芳不僅收不到包養費,更被騙去3萬多元人民幣(約3.6萬港元),人財兩失。 小芳於2016年在娛樂場所工作時,認識一名約28歲自稱姓楊的客人,兩人相談甚歡,就互相加了微信。有天楊某在微信向小芳打了一句話「我花錢包養你好嗎?」,起初小芳沒有理會,直到今年9月,楊某再度向小芳表示自己是富二代,並提出每月給予小芳30萬元人民幣(約36萬港元)包養費。小芳覺得自己平日工作不穩定,生活壓力大,對高額包養費感到心動,而且覺得楊某為人老實,於是答應。 翌日,楊某約小芳到酒店開房,並表示想增加包養費至每月52萬元人民幣(約62萬港元),其間讓小芳加了他助理雯雯的微信,小芳提供了自己的銀行卡賬號,沒多久,雯雯就向小芳發了已轉賬52萬元人民幣(約62萬港元)的信息。但雯雯表示,因為是跨省跨行轉賬,而且轉賬金額較大,需待銀行審核,但若要加快轉賬時間,需支付手續費,小芳前後多次轉賬了1.4萬元人民幣(約1.7萬港元)手續費予雯雯,但遲遲未收到包養費。 楊某其後要求小芳介紹身邊的姐妹給他,在楊某的高額「包養費」的誘惑下,小芳的姐妹都答應包養,分別支付了由約8000元人民幣(約9500港元)至約1.2萬元人民幣(約1.4萬港元)不等的手續費。 本月中,小芳被包養了3個月,損失了3萬多元人民幣(約3.6萬港元),但一直都未收到包養費,於是起了疑心,與同被楊某包養的姐妹一同到派出所報案。 經調查,警方證實楊某真實是姓朱,他更一人分飾三角,開了3個微信賬號,助理雯雯其實是他本人,警方不排除仍有其他女子被騙。目前,朱某已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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