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用氣槍射擊兒子 26歲父親否認襲擊罪 2017-12-22 17:45 資料圖片。 Previous Next 26歲父親涉嫌分別在2013年及2017年於屯門襲擊男童,被控普通襲擊及襲擊致造成他人身體傷害罪,今於屯門裁判法院承認第2項罪但否認第1項罪,將於明年1月10日判刑。 案情指,男童的學校老師發現男童腳受傷,男童向老師透露被告父親因男童頑皮而用氣槍擊中他,該老師隨即報警處理。吳姓男被告於2017年11月22日被捕。男童在11月23日被送到屯門醫院治理,發現左邊大腿疑被打腫,同月30日出院。 法庭記者:劉曉曦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內地進口大閘蟹二噁英超標11倍 食安中心揭冒牌貨充當湖南蟹 下一篇 傳已辭律政司長一職 袁國強續拒回應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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