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用氣槍射擊兒子 26歲父親否認襲擊罪

2017-12-22 17:45

26歲父親涉嫌分別在2013年及2017年於屯門襲擊男童,被控普通襲擊及襲擊致造成他人身體傷害罪,今於屯門裁判法院承認第2項罪但否認第1項罪,將於明年1月10日判刑。 案情指,男童的學校老師發現男童腳受傷,男童向老師透露被告父親因男童頑皮而用氣槍擊中他,該老師隨即報警處理。吳姓男被告於2017年11月22日被捕。男童在11月23日被送到屯門醫院治理,發現左邊大腿疑被打腫,同月30日出院。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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