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公開譴責張強違反收購守則

2017-12-21 12:09

證監會公開譴責張強,指他於一項要約結束後6個月內按高於要約價的價格取得股份,違反《收購守則》規則31.3。 於今年5月24日,他以每股0.7元提出一項無條件強制性現金全面要約,取得飛尚非金屬(08331) 股份。該項要約已於今年6月14日結束。但在7月25日,作出連串場內收購,按介乎每股1.47元至1.5元不等的價格,收購合共200萬股股份。 張強提出並非蓄意違規,並承認違反規則31.3,同意現時對他採取的紀律處分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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