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約車公司Uber一名前僱員在一封信函中,指Uber設立了一個秘密部門,利用臥底人員刺探情報,以竊取競爭對手的機密。
這封信函的內容於周五由美國一家法院公開,是Uber與無人駕駛車公司Waymo之間一場官司的重要證據。在這場被傳媒稱為「Uber對Waymo」案的官司中,Waymo控告Uber竊取其技術,將於明年二月開審。
信函由Uber前僱員雅各布斯 (Richard Jacobs)所寫,他的律師五月將信函寄往Uber,接着Uber展開內部調查,但信函內容直至周五才由法院公開。
雅各布斯有感他被降職是不公平,二月向Uber辭職,其後發信揭露Uber派臥底人員刺探情報。不過,Uber以450萬美元 (3515萬港元) 與他和解後,他表示信中部分內容並非事實,包括派臥底人員竊取Waymo的技術。
然而,信中其他一些細節已獲證實,包括一名女子控告Uber司機強姦後,Uber以臥底人員取得該名女子的醫療記錄。還有的是Uber員工扮成示威者,以加入私人網上聊天群組。
雅各布斯亦在信中寫道,Uber曾派「刺探小組」到酒店,探聽及錄取競爭對手高層之間對話,希望可得知競爭對手對「Uber獲沙特阿拉伯投資者龐大資金」消息的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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