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歲仔試揸電單車遇車禍身亡 車行老闆需賠償約八萬元

2017-12-16 12:00

何飛虎沒有任何動作去阻攔該男童。 網上圖片
何飛虎沒有任何動作去阻攔該男童。 網上圖片

河南鞏義一名13歲男童在去年5月試駕電單車後意外死亡,其家屬控告電單車行老闆何飛虎把電單車交給未成年人試駕,導致兒子死亡,向鞏義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最終法院判決被告需要承擔30%的賠償責任,向死者家屬賠償8萬多元人民幣(約9.5萬港元)。 事發當日,電單車行老闆何飛虎接到電話,對方說要買電單車,隨後他把車從店裡推出來,那名男童説要試車,然後就騎到車上。當時何飛虎的手機響起來接聽時,對方已駕車離開。 何飛虎表示,當時撥打男童的電話時,接電話的是一位老人家,對方指有一位戴眼鏡的男童借他的手機打電話。於是何飛虎馬上報警。後來他在微信朋友圈收到消息,指該男童因逆行、超速行駛而死亡。 事發後,何飛虎從車行門外的監控錄像發現,男童曾試圖撬開他的鎖,認爲早已預謀好偷車。但車禍發生後,沒有打算再向其家屬追究對方偷車的責任。可是,今年5月收到法院傳票,要求他承擔賠償的責任。 今年7月,鞏義市人民法院認為,何飛虎能夠判斷出張某某為未成年人,而且不可能在沒有駕駛證、不具備駕駛資格的情況下,將電單車交給張某某試車,最終釀成意外,故存在一定過錯,應承擔部分賠償責任。 何飛虎再提出上訴,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做出二審判決,判決指何飛虎提交的監控錄像、報警記錄、照片等證據不足證明其說法。一審判決並無不當,故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對於判決,何飛虎表示感到很委屈,並已經重新聘請了律師,準備再提出上訴。

何飛虎把車從店裡推出來。 網上圖片
何飛虎把車從店裡推出來。 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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