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公投法》通過修訂 門檻大幅下調

2017-12-12 20:03

台灣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公民投票法部分條文,內容包括:大幅下調公投在提案、成案、通過三個過程中的門檻、會廢除公審、讓18歲公民有公投權,更可不在籍投票。 台灣現行的公投法稱作「雙二一門檻」。即提案門檻為最近一次總統副總統選舉人總數千分之一,成案門檻為選舉人總數百分之五,投票人數超過總人數一半以上,且有效投票過半同意,即為通過。 而三讀條文訂明,提案門檻將下調為最近一次總統副總統選舉人總數萬分之一,以2016年總統副總統選舉人數估算,約為1879人。成案門檻為選舉人總數百分之一點五(約28萬人)。同意票多於不同意票,且同意票達投票權總人數的四分之一(約469.5萬人)以上即為通過。 公告公投結果後2年內,不得就同一事項重行提出公投。主管機關也由行政院,改為中央選舉委員會,公投審議委員會將會廢除。投票年齡將由20歲下調至18歲。 台灣總統蔡英文表示,這是打破鳥籠、還權於民,這是人民作主的歷史時刻。 台灣立法院院長蘇嘉全表示,限制人民權利的鳥籠已經打破,人民的意志終於能夠在台灣土地上自由翱翔,期待與所有人民攜手努力,將台灣打造成一個更公平、更正義、更民主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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