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公投法》通过修订 门槛大幅下调

2017-12-12 20:03

台湾立法院今天三读通过公民投票法部分条文,内容包括:大幅下调公投在提案、成案、通过三个过程中的门槛、会废除公审、让18岁公民有公投权,更可不在籍投票。 台湾现行的公投法称作「双二一门槛」。即提案门槛为最近一次总统副总统选举人总数千分之一,成案门槛为选举人总数百分之五,投票人数超过总人数一半以上,且有效投票过半同意,即为通过。 而三读条文订明,提案门槛将下调为最近一次总统副总统选举人总数万分之一,以2016年总统副总统选举人数估算,约为1879人。成案门槛为选举人总数百分之一点五(约28万人)。同意票多于不同意票,且同意票达投票权总人数的四分之一(约469.5万人)以上即为通过。 公告公投结果后2年内,不得就同一事项重行提出公投。主管机关也由行政院,改为中央选举委员会,公投审议委员会将会废除。投票年龄将由20岁下调至18岁。 台湾总统蔡英文表示,这是打破鸟笼、还权于民,这是人民作主的历史时刻。 台湾立法院院长苏嘉全表示,限制人民权利的鸟笼已经打破,人民的意志终于能够在台湾土地上自由翱翔,期待与所有人民携手努力,将台湾打造成一个更公平、更正义、更民主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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