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席立法會午宴的前立法局主席黃宏發表示,《議事規則》只會「越改越多漏洞」。他指出,現時的規則及主席權利已經足夠應付議會運作,除了一些過時的《議事規則》外,無須作出大量修訂。
對於泛民及建制兩派議員為著《議事規則》修訂的爭拗,他直言兩派都「玩得過火」,希望兩邊「收手」。而議事修訂未有共識便急於通過,是在議會「製造決鬥現象」。他認為行政長官有責任作出調停工作,並指出調停工作是「勸喻」不是「干預」,並非行政干預立法。
作為前主席的他重申,許多權力其實主席已經擁有,《議事規則》無須「寫死」,亦不同意擴大主席權力。不過對於法定會議人數需要35人一項,他表示97年前的立法會法定會議人數也只是20人,而現在英國下議院亦沒有就會議人數作出規定,直言基本法的35人才能開會的規定「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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