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保監:將對壟斷性互聯網企業加強監管並納入監管框架

2017-12-04 11:45

中國保監會副主席梁濤表示,保險科技在為保險業打開更廣闊發展空間的同時,也產生了潛在的寡頭壟斷風險,並對金融安全和監管能力構成挑戰;未來將加大對大型、特別是具有壟斷地位的互聯網企業監管力度,逐步將其納入監管框架。 現有監管框架對保險科技存在一定不適應性,極需加快監管政策研究和規則完善;並建立完善的市場進入和退出機制,鼓勵各類市場主體公平競爭、優勝劣汰。 梁濤指出,大型互聯網企業的規模和盈利能力遠高於其他中小競爭者,贏者通吃的現象在保險科技領域更加突出。從近期發展趨勢來看,中小競爭者或者被收編,或者被市場擠出,長遠看不利於市場活力和創新能力的保護。 在金融安全方面,他指出,由於網絡空間的開放性和互動性,金融科技可能帶來業務、技術和網絡的三重風險疊加,對金融安全和穩定產生更大衝擊。一方面,一些機構借金融科技之名,行金融詐騙之實,依托互聯網巨大的傳播效應,具有極大的欺騙性和風險性。 另一方面,大型互聯網平台通過不斷的產業整合和用戶積累,在部分重要領域逐步具備了類似中央交易對手方的地位和功能,成為準金融基礎設施的提供者,這類平台一旦出現風險事件,很容易引發系統性風險和災難性影響。 同時,保險科技的發展也對監管能力提出挑戰。隨著新技術向保險業的不斷滲透,包括產品設計、定價、銷售、理賠等在內的幾乎所有保險生產環節都在被重塑。 此外,部分監管者還未完全適應保險科技突飛猛進的發展速度,理念和思維的調整還沒有到位,對如何防範風險和規範創新還沒有形成有效的辦法和手段。 他指出,應構建適用、管用的風險防控體系和安全保障體系,讓科技創新潛在的風險始終處於可管、可控的範圍內;並嚴厲打擊不正當競爭行為,防止壟斷企業侵害公眾利益、擾亂正常的金融秩序。(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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