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動漫迷疑因在網上羞辱拒絕他的女子而得罪大批女動漫迷,至去年情人節他獲一名女子邀請見面,期間卻疑遭五男一女襲擊和禁錮,更被要求拍下「道歉片」。涉案六名男女後被控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非法禁錮、偷竊等九項控罪,其中五名被告否認非法禁錮等罪在區院受審。事主今繼續作供。
六名被告依次為陳顯華、邵頌然、溫穎賢、曾柏豪、趙文俊及蔡周慧妍,年齡介乎十七至三十二歲。首被告陳顯華日前已承認四項控罪,獲准保釋候判。
十九歲事主羅浩峰接受盤問時,透露自己事發時有4個Facebook帳戶,今年又再多開一個帳戶,指因案發前沒有女朋友,故以其中一個帳戶「niko law」加入自己的另一帳戶「司徒奈奈」並幻想後者是自己的女友,「自編自導自演」讓兩帳戶互相溝通。惟後來覺得此不太真實,覺得要認識真的女朋友,故以「司徒奈奈」的帳戶加了不少女孩的Facebook,又加入了很多角色扮演(cosplay)的群組。
羅透露他曾叫網上認識的女子做他的女朋友,但遭對方以「你個樣咁醜陋」而拒絕,對方更揚言要將此事在Facebook公佈。他覺得憤怒,指自己沒做錯事,女方就算拒絕他但為何要將他放上網。他又指對方像用美人計,叫他「露械」並拍照給她看再決定,他便照辦。當被問及他是否一開始對話便叫人做其女友,其後就約人去發生性行為,羅先沉默片刻,其後解釋指自己當時是「口快快」,因讀書差、文法及表達能力差,但其實「最深層意思」是自己想拍拖。
他又表示,他與女coser的對話後在網上不停被轉載、引起討論,各網上平台對他的討論他都「全部睇哂」,但大多為差的評論,他看到後有感不開心、心情煩擾,覺得自己只是想識女仔,有甚麼錯要被人罵,更稱無論如何在網上被人批評,事發前仍一直有在網上結識女性,指「即使只剩1%,都唔代表我結識唔到」。
羅又憶述,案發前數天有3名女子約他到九展見面,但當時懷疑有人招聘打手去打他,故封鎖3女。被問及數天後有不認識的人約他開房時他有甚麼想法,他表示只想談戀愛,又指有跟對方互傳照片,亦有詢問過對方,故最終於案發2月14日應約。羅又承認曾想過嘗試3P,而當時有兩個女子約他所以覺得有機會。律師問他覺得開房是真,但身上只得80元又如何開房,羅指因家境貧窮,故向女方提議睇戲或行街食飯,但沒有提出開房。
當辯方律師質疑羅「一路講,一路作」,口供曾有很多不同版本,羅否認,並指「我唔同你地記嘢方法係順序記,我用分散記憶」。律師再發問時不慎說錯,笑稱「我俾你分散左記憶呀」。
法庭記者:黃顯晴
建立時間:1447
更新時間: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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