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10年前與13歲未婚妻非法性交 悔婚男3罪不成立

2017-11-30 17:07

26歲女專業人士遭未婚夫兼師兄悔婚後,報警指稱十多年前未滿13歲時與未婚夫非法性交,未婚夫因而被控三項與13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被告李源暉(31歲)早前否認控罪受審,經審訊後今在區域法院被裁定3罪罪名不成立。 法官裁決時,認為事主遭被告提出分手後接受不了突然的打擊,更曾自尋短見,其後她發短訊向被告稱為他準備「四週年禮物」、又稱已忘記是否曾發送要他「身敗名裂」的訊息,顯示出她可能有報復心態,但法官指不相信事主會誣告被告。惟她經歷了人生複雜的經歷,要回想10多年前發生的事,記憶難免會有一點偏差,錯記時間的情況亦可能存在,若兩人是在事主16歲後才發生性行為,則已不構成犯罪,因此認為控方未能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本案,裁定被告三項控罪罪名不成立。 法庭記者:黃顯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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