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3年前发生一宗跨境遗弃儿童案,一名狠心父亲带同当时年仅11岁的智障聋哑儿子到新加坡,下机后将他遗弃于鱼尾狮公园附近。狠父被控对看管儿童故意抛弃罪以及一项对看管儿童导致或促使受抛弃的交替控罪,今于观塘法院认罪,裁判官先索取心理报告、背景报告、及男童的创伤报告,案件押后至下月12日判刑,被告须还押候惩。
案情指,男童X为被告与前妻所生,被告与前妻在2007年离婚,而男童则由被告照顾,自2011年起于香港仔一所特殊学校寄宿。事发前正值暑假,被告遂从学校接走X,并在翌日将男童带到星加坡,起初与男童在街四围游荡,及后将男童遗弃在一条大道,不久后男童被发现独留在涉案地方,并途人联络警方处理。男童被送院后情况良好,身上有轻微擦伤。
辩方求情指,被告于2008年再婚,与第二任太太育有一名6岁的女儿,任职地盘工的被告为家庭经济支柱,受经济问题所困,被告母亲更患有精神病。他曾从寄宿学校接走X后发现他身上有伤,怀疑他被欺凌,并曾就此向社工求助,惟社工及后指为X自己撞伤,后来亦未有任何跟进,故愚蠢地以为新加坡福利较好,可令X得到妥善照顾。
法庭记者:李慧娜
建立时间:1119
更新时间:1732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