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歲仔被拐9個月 阿爸逛商場一眼認出搶回 3匪判囚

2017-11-17 11:16

三名疑犯分別以拐賣兒童罪和拐騙兒童罪,被判處有期徒刑2至6年。網上圖片
三名疑犯分別以拐賣兒童罪和拐騙兒童罪,被判處有期徒刑2至6年。網上圖片

在內地被拐的兒童多到數不盡,能夠找回子女的父母們真的要還神。去年,廣東清遠市一名5歲男童陳家福被拐走。9個月後,陳童的父親在逛商場時,意外地「一眼認出」自己被拐的兒子,立即上前將其救回並報警。上周五(10日),三名疑犯分別以拐賣兒童罪和拐騙兒童罪,被判處有期徒刑2至6年。 三名疑犯分別是區姓男子、李姓女子及陳姓男子。事件發生於去年5月,區男指使李女及陳男到陳童的家中,以誘騙的方式拐走男童陳家福,並帶到清新區一間出租屋內撫養。兒子被拐後,陳父不斷在微博發文尋兒。陳父指當日他外出打工,家裏只有兩姊弟在家中看電視,平日幫忙看顧子女的鄰居來到時,姐姐說弟弟遭一名陌生婦女抱走,家裏養的狗也不見了。 到今年2月初,李女與陳男帶男童陳家福到清遠市城市廣場遊玩時,被正在逛商場的陳童父親陳周紅「一眼認出」,立即從陳男的手中搶回親生仔,並報警處理。警方到場將三名疑犯拘捕。

其中一名疑犯陳姓男子被捕。網上圖片
其中一名疑犯陳姓男子被捕。網上圖片
三名疑犯分別是區姓男子、李姓女子及陳姓男子。網上圖片
三名疑犯分別是區姓男子、李姓女子及陳姓男子。網上圖片

廣東清遠區人民法院近日將三名疑犯判囚。法官認為,主犯區男以拐賣為目的,指使他人拐騙兒童,其行為已構成拐賣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並罰款1萬元人民幣。李女、陳男以撫養為目的拐騙兒童,其行為已經構成拐騙兒童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和2年。 事件雖告終,但卻引來網上熱討,不少網民都批評「才判得6年,太少了」、「難怪拐帶事件沒完沒了…」、「真的不明白為甚麼要用孩子來謀財,只想說人販子真的讓人覺得可恥,希望能好好嚴懲才是!」。

主審法官:「拐賣兒童罪起刑就是五年,一般情節就是五到十年,有特別嚴重情節的就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至死刑。拐騙兒童罪最高刑期只有五年有期徒刑。」 網上圖片
主審法官:「拐賣兒童罪起刑就是五年,一般情節就是五到十年,有特別嚴重情節的就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至死刑。拐騙兒童罪最高刑期只有五年有期徒刑。」 網上圖片
兒子被拐後,陳父不斷在微博發文尋兒。也在街上掛上「尋子」大橫額。網上圖片
兒子被拐後,陳父不斷在微博發文尋兒。也在街上掛上「尋子」大橫額。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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