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男子被控謀殺 零口供無證人判死刑惹爭議

2017-11-17 10:00

寧夏石嘴山2014年發生一宗爆竊殺人案,當地警方在72小時根據內捉到疑犯。疑犯一直不承認殺人,而案發現場亦沒無目擊證人,監控系統因施工斷電纜沒有開機,惟疑犯今年9月已被執行死刑。公安部更發文指此案「最有特色、最有經驗可談、具有示範借鑒意義」。不過有網民則擔心會是冤案。 3年前石嘴山一對夫婦被人發現在家中慘遭殺害,兩人的奧迪房車、金銀首飾、銀行卡及部分現金被盜走。但案發現場被疑犯精心打掃、用水沖洗,所以作案有關的物品全部帶離現場、現場物證嚴重缺失。而且附近的閉路電視因為斷電而未能運作,專家最終只能夠以其他道路的閉路電視片段,查看奧迪房車的逃走路線。 在72小時後,當地警方根據片段拘捕40歲的疑犯趙勤山,並在其身上找出在珠寶店的購物單據,相信他是利用死者的現金去購物。不過,趙勤山從未承認任何罪行,一直保持沉默。 警方其後檢查人趙勤山的手機,發現他在犯案前曾多次瀏覽奧迪房車、平治房車的操作方法,並瀏覽了公安部通緝令十大悍匪案例的相關信息,亦發現他在案發前曾多次前往石嘴出踩線。 警方又參考他的逃走路線,在當地惠農河濱工業園區發現了鞋、手機、拖把、金屬殘片、焚燒殘留物等證物,聲稱透過「科學的檢驗鑑定,找到了疑犯搶劫殺人的直接證據」,並以此向法庭提交完整的證供。 寧夏高院最終以搶劫罪判趙勤山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但有網民則質疑案件的處理手法,「在英美法系國家,這些物證上庭,足以說服陪審團相信被告有罪?」,「浙江省第一起 (宗)零口供就是冤案,自己查去」;但亦有人認為「本案可是沒有口供而用其他證據定的案,因而客觀性更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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