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台灣籍男子被控偷獵、殺害4隻犀牛,並打算將犀牛角走私販售,日前被當地高等法院各重判11年有期徒刑。 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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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台灣籍男子被控偷獵、殺害4隻犀牛,並打算將犀牛角走私販售,日前被非洲國家斯威士蘭(The Kingdom of Swaziland)高等法院各重判11年有期徒刑。當地法官亦判二人需為他們殺害的4隻犀牛,向牠們的主人賠償13.3萬美元(約103.74萬港元),否則每項罪名將再加刑4年。
據當地傳媒報道,涉案者為54歲的蕭成豪(Hsiao Chen Hao,音譯)和30歲的陳北順(Chen Bei-Hsun,音譯)。他們於今年2月25日在恩史瓦帝三世國際機場(King Mswati III International Airport)被發現持有24塊價值約240萬美元犀牛角,當時二人準備乘機離開。
報道指,二人合共殺死4隻犀牛,3隻是在南非偷獵、1隻在斯威士蘭。二人落網後被控非法持有、販運以及輸出犀牛角等罪。最後,法官判處兩名被告各需服刑11年。二人另需賠償被殺犀牛的主人們合共13.3萬美元(約103.74萬港元),否則每項罪名將再加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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