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冠聰遇襲案】五被告表證成立 次被告鬧主控官:做咩問幼稚問題

2017-11-03 17:00

香港眾志主席羅冠聰於今年初到台灣參加「時代力量」舉辦的座談會回港時,被人襲擊及淋液體,警方及後拘捕共五男女被告。三男二女被告早前否認全部控罪,案件今天於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5名被告全部表證成立。 第一被告高傑飛自辯稱,當天從新聞得知羅從台灣返港,故到機場欲質問他:「身為立法會議會,由700萬市民選佢出嚟,點解去台灣搞港獨?」他又指,當天是自己一人自發性、突發性到機場,亦不認識同場其他示威者。他承認曾拉羅衣領三次以截停他,並表示只用普通力度,「運輸工人吖嘛。」 他同意控方所指,與羅非朋友或親戚關係,亦同意羅沒有可能授權他向其使用武力;但不同意控方指他的行為破壞社會安寧。 第二被告唐發祥自辯承認當天到機場目的是羞辱羅,作供期間不斷於庭上大聲辱罵羅是「亂臣賊子」、「狗賊」、「對國家不忠」;又指罵主控官:「做咩問幼稚問題,你番去讀番書」,裁判官指被告行為不能接受。 其代表大律師指,被告有心臟問題,因情緒激動令血液循環不良,手腳開始冰冷,申請押後至下午續審。 唐在休庭期間亦繼續指罵主控官:「有報應啊你。」代表首被告及次被告的大律師陳詞時指,二人錯誤地真誠相信羅同意被襲擊;而大律師亦指當時警方未有向示威人士作出警告,二人有可能沒有認知情況已由和平集會變成非法集結;代表第三及第五被告的大律師則繼續爭議新聞片段中二人的身分辨認。 第四被告劉必泉陳詞指,羅為不可靠證人,而又批評圖片截圖斷章取義,是偽證供,劉陳詞時情緒激動,多度使用粗言穢言,又稱就算被判入獄,「歷史會還我公道。」 裁判官警告劉在法庭中「講粗口」是非常嚴重行為,並多次打斷其陳詞。 案件將於下月6日進行裁決。 法庭記者:李慧娜 建立時間:1308 更新時間: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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