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眾志主席羅冠聰於今年初到台灣參加「時代力量」舉辦的座談會回港時,被人襲擊及淋液體,警方及後拘捕共五男女被告。案件今天續審。
屬駐機場特遣隊的警員余漢耀指,正為羅「開路」時,劉突然衝上前阻塞通道,故上拉開劉,並指過程只有1到2秒,劉再質問他為何「箍住佢」,又指當時「透唔到氣,就死。」
代表第三被告林錦嫦及第五被告鄺桂嬋的大律師中段陳詞指,支持針對林及鄺在場的證據脆弱,而二人樣貌平凡,未有足夠特徵以作辨認;但控方指新聞片段清楚影到林向羅潑液體,以及鄺用寫有「殲滅港獨」的紙牌拍打羅的頭部。
裁判官裁定針對第一被告、第二被告及第四被告的控罪表證成立;而明則會就針對餘下二人控罪的表證是否成立作出裁決。
法庭記者: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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