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35人違《商例》入獄 284宗被判罰款 2017-11-01 15:51 2013年7月至今年9月共有35人違反《商品說明條例》入獄。資料圖片 Previous Next 《2012年商品說明(不良營商手法)(修訂)條例》(2012年第25號條例)對《商品說明條例》(第362章)的修訂,自2013年7月19日起全面實施。立法會議員周浩鼎向商務及經濟發展局提問有關檢控數字。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回覆指,自《商品說明條例》於2013年7月實施起至今年9月,海關檢控個案達311宗,涉及378個人及公司,九個個案涉及重複再犯而被再度檢控,當中283宗被定罪,35人被判入獄人數、17人被判社會服務令人數、284人及公司被判罰款。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上海仔」郭永鴻涉洗黑錢逾億元被捕 下一篇 旅議會首九個月接151宗內地旅行團投訴 當中108宗涉及登記店鋪購物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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