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司法部修改規定 國台辦:便利台灣律師就業發展

2017-10-30 15:30

內地司法部日前發佈《關於修改的決定》,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指出,措施將為台灣青年律師創造更多機會。 馬曉光表示,司法部近日正式發佈了第136號部令和第176號公告。自2017年11月1日起,取得內地律師執業資格,並獲得內地律師執業證書的台灣居民在內地執業可代理涉台民事案件的範圍將擴大至五大類237項。當中包括2008年已開放的涉台婚姻、繼承訴訟業務基礎上,新增涉台合同糾紛、智慧財產權糾紛、與公司、證券、保險、票據等有關的民事訴訟以及與上述案件相關的適用特殊案件。 馬曉光稱,此項開放措施將為廣大台灣法律界人士尤其是中青年法律從業者往內地就業、興業創造更好的發展機會,提供更廣闊的發展空間,為深化兩岸各領域交流合作、保護兩岸同胞合法權益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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