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推安樂死法 年滿19歲可決定自己生死

2017-10-23 15:30

韓國今年10月起將推出《維持生命醫療決定法》,讓患者自行決定是否中止使用維持生命的儀器,只要年滿19歲的患者便可以自行簽紙。 韓國傳媒「亞洲經濟」引述當局消息,會在10月23日至明年1月15日將試行《維持生命醫療決定法》(安樂死法)。法案規定,年滿19歲以上的患者,若主診醫生聯同一名醫學專家,一致同意患者已經是治療無望時,他便可以填寫「事前維持生命醫療意向書」及「維持生命醫療計劃書」,決定是否接受心肺復甦,血液透析,抗癌及人工呼吸器4種維持生命的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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