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貸評級機構穆迪於2011年發表針對內地民企企業管治的「紅旗報告」,引發小型民企股災。證監會指報告違反提供信貸評級服務操守準則,向穆迪判罰款及作出公開譴責。穆迪早前上訴至高院並遭駁回,但穆迪今年7月再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許可,但上訴庭不批准申請,並下令需要向證監會支付訟費。
穆迪認為根據基本法賦予的表達意見自由,報告不會對信貸評級活動構成影響,遂加入一些新證據申請至終審法院審議。但上訴庭認為,有關證據未能展現對公眾有很大的影響,認為是濫用司法程序。
穆迪又認為,相比其他不用評級的財經評論機構犯錯,穆迪處於較不利位置,但上訴庭不同意有關爭議,認為作為可以提供評級的機構,穆迪對市場有潛在影響力和特權,故證監會作出懲罰時,並無偏私。
上訴庭雖然拒絕穆迪申請終院上訴許可,但穆迪仍可直接到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
法庭記者:潘琪慧
最新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