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歲廚師涉於2月在茶餐廳廚房工作時曾掃25歲女替工臀部,另於巴士站摸其胸部,今於觀塘裁判法院裁定4項猥褻侵犯罪成,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本月27日判刑。
裁判官朱文瀚指被告非誠實可靠,其口供前後反覆,實為「邊作供,邊作故事」。另外,被告提到女事主豪放,言談間嗲聲嗲氣,又曾向他表示「耶!唔好咁啦」,稱女事主無明確對相關行為表示不情願,朱官對此續指二人於案發當日首次見面,年紀相差30載,談不上投緣而互生情愫,二人亦非朋友或情侶,故做親密舉動不符兩人身份,女事主更無必要以嗲聲嗲氣的聲線回應被告。
辯方求情指被告任職廚師25年,並在有太太及15歲兒子的健康家庭生活。被告現已有悔意,而當時只是把持不住,一時衝動才作岀猥褻行為,非處心積累犯案。被告已於本月離職,及後亦無再騷擾女事主,望可酌情輕判。
法庭記者:陳詠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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