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底纍纍的黑的司機於本年6月傍晚再次重施故技,從山頂芬梨道駛至銅鑼灣珀麗酒店,由原來的90元車資,獅子開大口至400元,遭喬裝成內地遊客的警員「放蛇」揭發,被控濫收車資、沒有撥動的士計程表指示器以及使用並非在良好及可使用狀態車輛等6項控罪,裁判官判刑時指被告「very poor driving manner」,考慮被告坦白認罪,逐判囚4個月及停牌6個月,並罰款2000元。
控方於庭上透露, 64歲被告黃華慰有33次刑事案底,5次與本案類同,更曾因此而被判囚。惟他出獄後故態復萌,於本年6月8日傍晚9時許於山頂再次犯案,在雙黃線下非法載客,沒按咪表及車費表沒註明車牌號碼,由原來的90元的車資索款至400元,多收310元。 警方檢查的士後發現裝備有2項缺失,不符合法例規定,包括車頭擋風玻璃及後座位置破爛。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與妻子已分開,並育有2名38及33歲兒子,現有一名拍拖2年居於深圳的女友,並已懷孕,希望可見證著嬰兒出生,望可獲輕判。
法庭記者:岑詠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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