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回應黃之鋒、羅冠聰和周永康被上訴庭改判入獄時強調,覆核3人刑期完全從法律角度考慮,沒有滲入任何政治動機,整個程序是公開和透明的。他認為,提出刑期覆核是正確決定,而上訴庭的判詞理據清晰,也具指引性作用。
袁國強指出,就這宗案件,當初提出覆核是考慮到原審法官作量刑判決有原則性錯誤,刑期是否有足夠阻嚇有商榷處,律政司因而認為有需要向上訴庭就相關法律原則及量刑尋求指引。
袁國強認為提出刑期覆核是正確決定,而上訴庭的判詞理據清晰,指出到為何在法律上有必要覆核刑期,也解釋了下級法院出現原則性錯誤。
在回應有報道指,律政司內部討論是否提出覆核時曾有不同意見,袁國強表示,包括政府部門在內的每個機構,作內部討論時都會出現不同意見,他認為討論是有建設性的,而這事的重點,是最終根據法律原則作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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