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基隆一名37歲姓黃數學補教老師和女學生發生不倫戀,並背著妻子多次和女學生發生性關係,直到一次和穿著校服的女學生「車震」時被警員發現才遭揭發。基隆地方法院依對未滿16歲少女為性交罪判2年6月徒刑,民事賠償60萬元。
據了解,在補習班任職10多年的黃男,在女學生升上高一時展開追求,後偷偷交往。檢方表示,黃自2016年9月開始與女學生有性關係,其後多次帶她到台北、基隆各地的汽車旅館發生性行為,有時甚至趁開車送少女回家時,到沒人的路上車震,至10月內共發生7次性行為。
直到同年11月,警員巡邏經基隆某停車場時,發現一輛車規律晃動,查看才發現黃男正在和穿著制服的女學生發生性行為,立即將兩人帶署調查,並通知女學生的家長。
事後,黃男辯稱,兩人是兩情相悅,沒有違反女學生的意願。女學生的父母不顧女兒求情,堅持控告,並要求黃賠償女學生300萬,父、母各100萬元的精神撫慰金。
法官表示,黃男與女學生兩個月內7次的性行為屬實,且為人師表竟違背學生父母的信任,審酌對被害人的身心發展、其父母的精神折磨,判黃男須賠女學生40萬元,父、母各10萬元精神撫慰金。另刑事部分依對未滿16歲少女為性交罪判2年6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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