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基隆一名37岁姓黄数学补教老师和女学生发生不伦恋,并背著妻子多次和女学生发生性关系,直到一次和穿著校服的女学生「车震」时被警员发现才遭揭发。基隆地方法院依对未满16岁少女为性交罪判2年6月徒刑,民事赔偿60万元。
据了解,在补习班任职10多年的黄男,在女学生升上高一时展开追求,后偷偷交往。检方表示,黄自2016年9月开始与女学生有性关系,其后多次带她到台北、基隆各地的汽车旅馆发生性行为,有时甚至趁开车送少女回家时,到没人的路上车震,至10月内共发生7次性行为。
直到同年11月,警员巡逻经基隆某停车场时,发现一辆车规律晃动,查看才发现黄男正在和穿著制服的女学生发生性行为,立即将两人带署调查,并通知女学生的家长。
事后,黄男辩称,两人是两情相悦,没有违反女学生的意愿。女学生的父母不顾女儿求情,坚持控告,并要求黄赔偿女学生300万,父、母各100万元的精神抚慰金。
法官表示,黄男与女学生两个月内7次的性行为属实,且为人师表竟违背学生父母的信任,审酌对被害人的身心发展、其父母的精神折磨,判黄男须赔女学生40万元,父、母各10万元精神抚慰金。另刑事部分依对未满16岁少女为性交罪判2年6月徒刑。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