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4年前起引入隨身攝錄機,預計明年會增加至3千部,拍攝到的影像,如果沒有調查價值,會在31日後刪除。
警方表示,現時有1600部隨身攝錄機,供已訓練的1萬名警員使用,過去4年,有89%時間被拍攝的人士會調整行為,有效化解對抗性行為,成功降溫,警方認為有關設備能令行動更有效率,加強執法成效。
監警會主席郭琳廣表示,有關佔領行動的投訴至今有172宗,仍有4宗投訴未完成,當中兩宗進入司法程序。警方指,無調查價值的片段, 只儲存31日,但不少委員認為,應該延長存放片段時間。
警方回應,有警方內部對攝錄機使用有嚴格規定,但有關指引涉及行動細節,不便公開,對於片段儲存日數問題,會考慮委員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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