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證監會轄委員會濫權 TVB提司法覆核

2017-09-26 17:55

電視廣播(TVB,511)早前就回購股份計劃入稟高等法院提請司法覆核,指證監會轄下收購及合併委員會濫用權力,案件今於高院審理。 麥高爾資深大律師代表電視廣播,指委員會所提出外資股東以「同股同權」方式表決「清洗交易豁免」屬越權,亦是違反《廣播條例》的規限,因根據《廣播條例》,外資股東的總票數權力上限只為49%。聆訊今午再續。 根據早前入稟狀,電視廣播昨提出6項理據「反擊」。第一,清洗交易豁免的裁決是越權,委員會沒有司法權力,也不能指令他人忽略《廣播條例》的規定。 第二,委員會誤解《廣播條例》下有關「受限制表決控權人的表決控制權」的條文,故裁決是法律錯誤。第三,裁決具不正當目的,委員會濫用權力。第四,裁決曲解了《公司收購、合併及股份回購守則》。第五,裁決忽略《清洗交易指引》訂明,清洗交易豁免應由股東批准。第六,裁決是超越實際限制。 資深大律師余若海回應申請人指,電視廣播向委員會申請「清洗交易豁免」,而委員會是否決定批准申請是屬於委員會的權力,該權力並不在於電視廣播的股東身上,認為股東所擁有的權力只在於股東間的日常會議。余大律師又指,所牽涉的《廣播條例》並沒有賦予任何權力予委員會,故委員會所作出的決定不能夠被視為「濫權」。案件明天再續。 法庭記者:梁銘姿 建立時間:1400 更新時間: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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