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聯交所譴責成都普天電纜前執行董事叢惠生

2017-09-21 18:54

聯交所市上市委員會譴責成都普天電纜(01202)前執行董事叢惠生,違反其以《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主板規則》)附錄五 H 表格向聯交所作出的《董事的聲明及承諾》所載的責任,因未有配合聯交所調查。 聯交所表明,若叢氏日後欲出任任何已於或將於聯交所上市的發行人的董事,上市委員會根據《主板規則》第 3.09 條(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創業板證券上市規則》((創業板規則》的相應條文)評估其合適程度時,會將今次事件列入考慮因素。 為免引起疑問,聯交所確認上述制裁僅適用於叢氏,不涉及該公司董事會其他前任或現任董事。 (nc)

關鍵字

最新回應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