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交所市上市委员会谴责成都普天电缆(01202)前执行董事丛惠生,违反其以《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主板规则》)附录五 H 表格向联交所作出的《董事的声明及承诺》所载的责任,因未有配合联交所调查。
联交所表明,若丛氏日后欲出任任何已于或将于联交所上市的发行人的董事,上市委员会根据《主板规则》第 3.09 条(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创业板证券上市规则》((创业板规则》的相应条文)评估其合适程度时,会将今次事件列入考虑因素。
为免引起疑问,联交所确认上述制裁仅适用于丛氏,不涉及该公司董事会其他前任或现任董事。 (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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