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堵港大校委會案 事主紀文鳳撰信原諒李峰琦行為

2017-09-21 14:14

圍堵港大校委會案,時任港大學生會外務副會長李峰琦面對一項阻礙公職人員執行公務傳票罪,審訊後亦被裁定罪成,將於下午三時半判刊。事主校委會委員紀文鳳為李峰琦求情,指他造成的精神及心理壓力已是懲罰,被定罪後曾受邀與其見面,看出他已真切反省、感後悔,願意接受他的道歉。 辯方又呈上案中事主校委會委員紀文鳳撰寫的信,紀認為去年1月26日發生的圍堵事件屬不幸,但李峰琦一年多以來面對刑事及校內紀錄處分,造成的精神及心理壓力已是懲罰。 她指被告被定罪後曾受邀與其見面,看出他已真切反省、感後悔,故願接受他的道歉和原諒他所作的行為,希望他受此教訓會更理性,控制自己的情緒,成為奉公守法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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